道路交通标志牌设置位置有哪些要求。
1,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,布局合理,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,信息应连接,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。
2,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,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,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。
3,为保证视认性,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,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(支撑)上,但较多不应超过四个,分开设置的标志,应满足禁令,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。
4,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,解除限制速度标志,解除禁止超车标志,路口优先通行标志,会车先行标志,停车让行标志,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,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,一个支撑结构(支撑)上较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,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(支撑)并设时,应按禁令,指示,警告的顺序,先上后下,先左后右的排列。
5,警告标志不宜多设,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,原则上只设置其中较需要的一个。
常见的三种标牌规划视觉标准。
处于较为开阔的环境中的形体,视觉标准一般比实践要小,在具体标牌规划中,能够经过加大标准或处理标准的影响要素进行调整。
在公共环境标牌的标准规划过程中,常见的视觉标准规划有以下三种情况:。
1,人的视觉标准和实践标准共一起,公共环境标牌给人一种真实,天然,舒适,使得的感觉,与人较为挨近的公共环境标牌适合选用这种方法,例如:路标,指示牌,标牌牌,标牌标牌等。
2,为了满意精力功用需求或赋予公共环境标牌标牌特别(如标志性),往往有意识地选用夸大的标准,例如城市标志性雕塑,标志性构造物等大多选用大标准以构成伟,美丽的气势。
3,有时候为使公共环境标牌的标准与功用谐和,或是受环境,风格,规划理念等影响,需要使公共环境标牌视觉标准比实践标准要小一些,这样会发生一种悠闲的,随意的亲切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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